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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咨询,当事人应为裁判结果负全责!

时间:2016/5/26 热度:1256 标签:找律师,

很多当事人被律师给坑了,联想起与律师打交道的不愉快经历,最终从心底里把所有的律师都踩到尘埃里。



  确实,律师对当事人来说太过于重要,好的律师可以还人以清白,可以挽回巨额损失,而不合格的律师则有可能将一场必胜的官司拖入泥潭,还有可能陷被告人于绝境。有因为在诉状里多加了几句话导致官司败诉的,还有因为诉讼策略错误导致被告人被顶格判处实刑的,其他因为选择错误导致的大大小小问题更是不枚胜举,这里就不一一列明。


但在大家为坏律师咬牙切齿之时,我却想说:很多当事人至少应当为最后的裁判结果担负全责。

WHY?因为律师和所有职业一样,良莠不齐,有的业务精湛,有的学艺不精,有的勤恳敬业,有的素质低下。但对当事人来说,选择律师的主动权却一直掌握在自己手中,换言之,好律师或者是坏律师都是你自己选择的结果。


我有一个律师朋友,在遇到咨询者来咨询的时候,他首先想的不是怎么去劝告咨询者来和自己达成委托意向,而是站在咨询者的角度分析,尽量帮助当事人和平、圆满解决事情。这样做,虽然让他少了一桩案件,但是却获得咨询者极大的认可与信任。



用律师朋友原话来说就是:“听后觉得客户的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所以从法理情上苦口婆心的劝了两个多小时,告诉她冷静处理,不要把事情立即推到不可逆转的程度,同时给了一些建议,如今果然峰回路转,双方恩爱有加!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所以很多时候,我觉得防范风险比处理风险更重要,也因此我喜欢做律师远大于做法官!”

所以说,选对一个律师,可能关乎你一辈子的命运。可惜很多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容易陷入以下几个误区:


不信法律信关系

很多当事人找律师,往往说不到三句话就问“你认不认识X法官”、“你和X检察院的人熟不熟。”当你告诉他不熟、不认识时,他们立刻面色阴沉,说不了几句话就匆忙走人了。在这类当事人眼中“关系”就是法,有了关系就有胜诉。这种想法不仅扰乱了法治环境,还容易遇到打着“认识XX领导”招牌的骗子律师。当一个律师潜心钻研的不是“业务”而是“关系”时,当事人就要自己做好“人财两空”心理准备了。


不听实话听好话

一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最希望律师报喜不报忧,对靠谱的分析不屑于顾,毫不犹豫的投入那种满嘴胡话的律师的怀抱。亲眼接触过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当律师根据他提供信息告诉他的亲人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时,他转身就走。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律师说:后悔找了现在的律师,当时这名律师承诺他可以在五年左右量刑,他立刻签订了代理协议,经过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这名律师连基本的刑事案件办理程序都不清楚,这时幡然醒悟却已经太晚了。


不讲真话讲假话

人都希望自己在别人面前始终是光辉伟正的形象,当事人在面对律师时也一样。有的当事人为了掩盖自己道德上的问题而隐瞒实情,有的当事人为了少付律师费故意将复杂的事情说得很简单,这些都会导致律师无法准确判断案件情况和难易程度,导致一些律师贸然接案、简单报价,等深入了解案情发现能力不足时已经为时过晚。

想想看!各位当事人,不靠谱的律师是不是都是你们自己挑出来的呢?辣么,对于不愉快的结果就坦然接受。
【点开查看原文: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kxMTQwMA==&=2650710674&idx=1&sn=1577721606463eedeec0be5d8fc75ba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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