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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土很大,但没有一寸是多余的!

时间:2016/7/13 热度:1726 标签:南海,律师声明,仲裁

作者:案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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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方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



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
  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
  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
  春雷啊唤醒了长城内外
  春辉啊暖透了大江两岸
  啊,中国中国
  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
  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
  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
  一九九二年又是一个春天
………………


昨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所谓南海仲裁庭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菲律宾违法行为和非法诉求基础上,它的存在不具备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决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力的。此外,针对美国对自己及其盟友打开海洋法治的“违法之门”的行为,陆慷表示,美方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投机做法才是危险的,值得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国际社会广泛支持中国南海问题立场,此前,根据公开报道,已有约70个国家明确表态支持中国。

这些国家包括:

亚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斐济等12国;
欧洲:俄罗斯、波兰、白俄罗斯、塞尔维亚4国;
非洲:中非、马达加斯加、几内亚比绍、津巴布韦等30多个非洲国家;
拉美:委内瑞拉;
阿拉伯国家:5月12日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由中国和阿盟21个成员国(包括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等)共同签署的《多哈宣言》。


△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通过《多哈宣言》支持中国南海立场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就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郑重声明如下:


一、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有关立场。坚定支持2014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所阐明的有关主张。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二、菲律宾无视中菲南海争议的实质是领土争议并构成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否定中菲双方已经选择通过双边谈判解决有关争议的共识,否定中国于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的排除性声明,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关规定,滥用《公约》规定的仲裁程序,侵犯中方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是非法的。

三、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仲裁庭,在不具管辖权的情况下,随意扩权越权,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仲裁庭的有关行为完全背离了《公约》的原则和宗旨,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背离了国际司法正义,有违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治精神与目标,没有任何公正性。

四、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案,是捍卫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际法治、维护《公约》权威性和完整性的正当之举。
  

旭之光律师联盟就南海仲裁发声:坚决拥护中国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为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加强与各国在南海的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为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于1947年审核修订了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和绘制了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上述立场符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四、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国相关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中国愿继续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五、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愿与其他沿岸国和国际社会合作,维护南海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


中国法学会积极努力发挥法学对外交流主渠道作用


一直以来,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最具有权威的法律群团组织,对于如何发挥好群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工作,十分重视。

 自1982年中国法学会复建以来,中国法学会紧密围绕国家外交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各个时期国家的外交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独特优势,广泛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会的对外法学交流工作围绕大局,找准定位,开拓进取,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5年底,中国法学会已经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联系,并与其中88个国家和地区的135个重要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在派团互访、学术研讨、法律人才培训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

 中国法学会先后倡议发起并建立了12个区域性多边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机制,为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多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建立了广阔的平台。

 在南海争端纠纷过程中,中国法学会利用其学术群团的性质,多次利用其独特的身份,在国际法律界发声,配合中国的外交工作,做出了诸多贡献。

2014年5月,中国法学会就越南律师协会《关于抗议中方在越南东海侵犯越南主权、主权权益和管辖权的声明》向亚太法协发送主题为“‘981’钻井平台作业:越南的挑衅和中国的立场”的信件,驳斥越南律师协会的错误言论。

中国法学会在该事件中表现出的高度政治敏感性和优秀的业务能力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表扬。

本次,针对国际仲裁庭有可能的裁决行为,中国法学会及时发布声明,代表中国法学法律界对于国际仲裁庭的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和驳斥。

据了解,近期中国法学会还将专门组织专家学者就该纠纷进行形势研判、法律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南海争端案由来

…………

由于篇幅有限,恕不能上传全文,请点击上方阅读原文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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