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9/5 热度:1085 标签:法律人底线
而办案毕竟要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这对法律人办案势必造成一定的影响。
这里面最能影响到法律人职业底线的,就是能够对法律人发号施令的各个顶头上司。
当然,上级大部分时候都是正确的,问题是上级明明是错误的,又当如何?假如违心执行上级的指示,保留自己的意见。
如果一个法律人没有职业底线,上级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在大多情况下,也许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可是一旦某个领导滥用职权,就可能配成弥天大错。表面上看,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而实际上,法律人不能坚守职业底线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如若不能坚守职业底线,是很难做好任何工作的,更不要说法律工作。
坚守职业底线,可能得罪领导。为了工作得罪领导,有些人认为是划不来的。
而服从领导,纵便造成严重后果,反正领导不会让自己承担责任,自己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
案件涉及的利益有大有小,大则人命关天,如果造成冤案,想挽回都困难。
因此,唐太宗要求上奏三次,才执行死刑。
忽必烈也说,如果他发怒时要杀一个人,一定不要立即执行,就是怕情绪用事。
古代的贤者,也是知道自己的智力是有限的,所以有许多人能够积极纳谏,鼓励属下提不同意见。
曹操在赤壁之战时错杀了蔡瑁、张允,事后颇为后悔地说:“假如当时有郭嘉在身边,我一定不会败得这么惨。”
汉文帝思考了很久,认为张释之说的有道理。
当然,张释之在执法时由于得罪了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汉景帝,太子即位后,张释之怕找他清算,就向汉景帝谢罪,还好皇帝原谅了他。
皇帝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得罪皇帝,轻则丢官罢职,重则引来杀身之祸,正所谓伴君如伴虎。
有很多大臣,讨好皇帝尤恐不及,又何若自讨苦吃呢。现在的人,恐怕很难理解那些冒死进谏的大臣,难道他们真的不怕丢饭碗吗?
古代的传统人格,有一种士大夫精神,特别提倡正义感,也就是孟子所说的舍生取义。
这种正义感虽然能够身体力行的人很少,在社会上却引起人们普遍的认可。皇帝虽然有时不喜欢这样的人,像海瑞那样的大臣,就没几个皇帝喜欢。
可在道德上却不得不认可这样的人,把他们编入正史,让他们名垂青史。
另外,很多大臣都非常看重名节,只要认为是正义的事情,就坚决支持,唯恐背负千古骂名。东汉的李云因向皇帝上书获罪,一个叫杜众的大臣为李云鸣不平,向皇帝上书说甘愿和李云一块儿死,结果他们都死在狱中。
司马光把这件事写入了《资治通鉴》,足见后人对他们的敬仰。现在法律人办案,未尝不严格执法,也未尝没有正义感。
只是古人舍生取义的精神,现在很少见了。
别说付出生命的代价,就是受到处分或丢掉工作,许多人也是悔之不及。至于法律人的职业底线,大多时也是要坚守的。
但是宁可丢掉工作,也要守住职业底线,就几乎找不到人了。为什么现在的人还不如古人呢?
是人心不古,还是现在的人变得太聪明了。
其实问题的关键,应该看谁掌握了评价事物对错的标准。皇帝权力虽大,大臣照样可以认为他做的不对。
隋文帝看到一个叫辛亶的大臣穿条红裤子,就让赵绰把辛亶处死。赵绰拒不执行,隋文帝说:“你不执行命令,就没想过后果吗?”赵绰说:“为了法律正义,万死不辞。”赵绰之所以不怕死,就是认为自己做的正确。
现在,法律人的是非标准是否和上级完全一致呢?恐怕也有不一致的时候。
如果不一致,能否坚持自己的标准呢?应该是不可以的。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出了错处理人是小事,影响整个工作大局,那就是千古罪人了。无论如何,都要按上级的指示去办。
一个人即便坚守职业底线,对整个事情的发展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所谓的职业底线,也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某些领导操纵司法,既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也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而千千万万个法律人几乎成了司法的工具,这才是真正的社会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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