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7 热度:1272 标签:律师辩护,蓝瘦,香菇
看到标题估计有些律师界朋友要跟我急了,稍安勿躁,我这个人一向是雨露均沾,以后找机会再吐槽下公诉人就扯平了嘛。这期文风明快些,嘻笑怒骂中争取把问题归纳好,当然,对于如何解决问题也会给些个人见解,我还是将结合实际案例,尽可能原汁原味的将工作中经历到的这些奇葩辩护呈现给大家,人民群众要是看到我这篇文章,可要长点心,切实远离如下几种辩护,坑你没商量:
对,你没看错。所谓罪重辩护,是独立于刑诉法所规定的辩护种类之外的现象级存在,是某些剑走偏锋的辩护人自创的一种辩护流派,也是我心中坑爹的NO.1。这种辩护方式威力巨大,经常在庭审中使法官、公诉人、旁听群众内心都极为震惊——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辩护?
笔者曾办理过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因家庭矛盾,被告人借着酒劲将岳母撞死,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供述一直稳定,在我提审的时候也都认罪、悔罪,证据也确实充分的不要不要的,四个目击者还有现场监控,想逆转比登天还难。并且其岳父和妻子也没有追他死刑的意思,毕竟是一家人,而且还有孩子充当润滑剂,应该说辩护空间很大。依我经验,这案子封顶是个无期徒刑,如果态度诚恳,从孩子入手,大打感情牌,做好调解,争取获得谅解,最终判个十几年可能性很大,我和主审法官也都是英雄所见略同。可是庭审现场,我跟审判长实在是万万没想到,辩护人导演了一场全面翻供的闹剧,被告人态度恶劣,毫无悔罪之意,气的岳父火冒三丈,拒绝与其调解。而辩护人自我感觉更是良好,质疑这个质疑那个,这里一个“合理怀疑”,那里一个“合理怀疑”,直接就自High起来了。对于这种作死的行为,我当庭将其自首情节拿掉,庭后法官很气愤,表示完全不懂辩护人在搞什么飞机,竟然还能把自首情节打没了,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死缓。
又譬如:这是个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不注重司法礼仪,给审判长的印象不太好:
再譬如:被告人认罪,证据非常充分,只是被告人当庭供述砸了被害人头部“两下吧”,辩护人突然就不乐意了:
上述几种罪重辩护,究其成因分别为盲目追求无罪的“功利”辩、任性妄为的“斗士”辩及吹毛求疵的“乌龙”辩。第一个案例的辩护人根本没有从被告人的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秀操作”的表现欲,无视全案证据情况硬做无罪辩护,结果使被告人获得了重判;第二个案例的辩护人“斗士情节”太严重,总是一种“美英合伙欺负人”的心态,重度被害妄想症患者,到了法庭先搞“维权”,找机会“死磕”法庭,感觉自己像是香港电视剧里那种法庭“斗士”,结果却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断降低着被告方的逼格,最终被自己的委托人彻底否定了;第三个案例的辩护人主观上还是想好好辩护的,但显然技术太糙,切入点完全错误,不知不觉扮演了“第二公诉人”的角色,被告人此刻完全是要泪奔的节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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