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服务热线:028-87859651
律师营销研究中心

律师,不只是廉价法律劳务的搬运工

时间:2016/11/21 热度:1014 标签:律师,法律劳务,搬运工

律师是有主见有思维的法律工作者,应当是优秀的法律人,而不是法律工作的搬运工。


中国这个社会,虽然法律这个行业需求量巨大,但都是在深层次中,体现在社会中的法律需求仅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确切的需求,需要更深度发掘。


就这冰山一角,二八定律永远存在。有资料统计显示,从业五年以下的年轻律师,平均收费不过3-4万年。


试问这么低的收费,如何正常维持尚算体面的生活?


所以,在许多年轻人跃跃欲试,摩拳擦掌想要踏入律师行业的同时,越来越多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的莘莘学子,却因为无法好过前三年五年,而被迫撤离律师行业。


这是法律人才的严重流失。


我一直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如何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优势,协助客户达到他们的目的,或者说尽量帮当事人减少损失,而不是为了生存来做业务。


当然,做律师最初可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但是,如果一直把它当成谋生的手段来使用,你在法律的道路上必将不会有长足的进步。


所以:一方面,要通过市场营销和定位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观念,寻找潜在客户;


另一方面,要不断的充实自身,加强知识的储备,加强技能的培训,以面对和迎接各种不期而遇的机会和挑战。


这才是最好的方法。


喜欢这篇文章分享给好友

上一篇:司法部公告:2016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下一篇:8张图告诉你律师日常生活的真相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