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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路?律师为啥频陷大起大落“优秀怪圈”?

时间:2017/2/17 热度:1498 标签:出路,优秀律师

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不接受任何人的灌输,也不喜欢给别人灌输。因此,这不是什么培训,只是一种对话、聊天,简称“话聊”。


但年轻人应用一种开放的心态,吸取一些别人的经验与智慧,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少闹一些笑话。

国外有个青年律师的小故事,说一个年轻律师接了第一个案子,铁路局的火车撞死了他当事人的24头猪,年轻人做了自认为精心的准备。
在法庭上,他说着说着慷慨激昂地对着陪审团怒吼道:先生们,想想吧,24头啊,相当于我们陪审团的两倍!(笑声)
法律服务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存在结构性矛盾:
一方面很多律师抱怨竞争残酷,没有案源;一方面很多客户又不了解律师、找不到合适的律师。
在不能改变客观因素的情况下,我们能改变也必须反省的是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归纳了一下,以我心目中优秀的律师为标准,认为以下几种律师是不适格的: 
第一、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
他们完全把律师职业当成了赚钱的工具,甚至坑蒙拐骗。律师靠劳动获取回报是天经地义的,但不能靠不正当的手段。 第二、是疏于学习的律师。
中国经济、社会正处在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共存的状态,各种新的经济、法律现象层出不穷,法律法规不断被修改,不保持高强度的学习很难有正确的判断力、执行力。 第三种是科班出身、学而不化的律师,只会生搬硬套概念、理论,缺乏洞察力和实践智慧。 第四种是万金油式的律师,什么都半懂不懂,缺乏对一个领域深入的学习和积累。
第五种是惟命是从的律师,特别是在大客户面前,总希望讨好、顺从,缺乏独立思考能力。 第六种是能“破”不能“立”的律师,他能看到服务项目问题之所在,但仅止于找茬,甚至以能找茬而自命不凡,任何细节都不愿让步,而不是本着多方共赢的目的尽量促成交易。我称之为“会下中国象棋,但不会下围棋”。 第六种是缺乏创造精神的律师。
他有经验,但过分依靠既有经验,在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从决定做律师那天起,我一直在扪心自问:到底什么是好的律师?这是一个值得一生去追问的命题。

现在,我只能阶段性地回答自己:
首先,必须热爱律师这个职业和事业,没有热爱就没有热情。
表面上看,律师这个职业,地位不如公务员、收入不如经商的、悠闲不如教师。但是律师这个职业,所体现的自由气质,和可能抵达的社会深度与广度,带给我们知识与智慧的挑战是其他行业不能比拟的。 其次,对律师这个职业要一种认识上的高度,我们不必妄自菲薄,也不能妄自尊大、迂阔自负,但要有基本的使命感、历史感,要对本职业有一个认识上的高度。 我们的同事、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先生说过一句话:“我不是为坏人的“坏”辩护,而是为“人”辩护。”话很朴素,却勾连了刑事辩护和宪政、人权的普适性价值。 中国律师是否可能超越司法程序,进入到公共政治领域,实现从纯技术的法律人向政治人的转身。
我们需要清醒地意识到:权力政治是不需要律师的,中国律师职业与行业的发展,根本的推力是权利政治发达的结果。
在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的过程中,对中国律师来说,为权利与权利政治而斗争是一种职业担当,是为职业声誉而斗争。
没有对律师职业价值的这种认识,律师之路就会越走越窄、越做越猥琐。 再次,兼具专业能力与通识。
我们固然不能做样样稀松的万金油式的律师,而应努力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但也不必过分画地为牢,而应尽可能保持对其他领域知识的好奇。
强调专业正在成为主流,但不能极端。
很简单,很多案件不是按照你的“专业”生成的,大多数案件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多个部门法的知识。
通识会让一个人放宽想象的视野,形成整合知识与经验的能力,在标准答案之外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这些通识主要包括文学、历史、哲学和经济学。
律师总是身处各种矛盾之间,如果你仅仅是掌握了一些法律条文和文本,看不见你所身处环境背后的东西,你就会很被动,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淘汰的。 我很佩服的龙应台女士有一篇很经典的演讲辞,她将文学比作“白杨树的湖中倒影”,具有“使不见的东西被看见”的功能。阅读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从那些穿越时光的叙事中,洞察到人性和人的生存状态。 我领悟到一种适合律师的两极式的读书方法,什么意思呢,就是集中精力阅读经典著作和实务资料,抛弃中间部分。 经典著作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如果你是刑事辩护律师,还应阅读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当代的张思之先生的《我的辩词与梦想》、陈兴良的《刑法哲学》、陈瑞华的《程序性制裁理论》。
一个商务律师则首先必须具备民商经济法方面的法律知识: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商法、国际经济法、商事诉讼与仲裁法;
其次必须具备必要的商务知识:经济学、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与治理,尤其是公司财务和资本运营。
根据不同的业务方向,商务律师还应浏览相关政府机构的官方网站,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比如做证券业务的当然必须随时登陆中国证监会、各大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在有余暇的时候,浏览一下国内外各大著名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也是必要的,可以从同行发布的信息里得到成功的启示。
当然,最好的学习还是来自自己办过的案子,不断地静默地反思,从那些看起来很普通的细节里发现和抽象出智慧,并在下一次的行动中运用。

如此反复,终有一天会臻于化境。

 第四,尊重委托人与保持独立思想。


用古话说,委托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理当尊重。这种尊重,不是要我们俯首贴耳、阿谀奉承。
相反,我们不能成为委托人的雇员,必须保持独立思考的品格和能力,对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也一味迁就是一种灾难,一则害了委托人,二则害了律师自己,三则有害法律和社会。
因为,律师除了对客户负责,还应该对法律和社会负责。 第五,健康的义利观。律师不是神、不是社会慈善家。正义涉及的是价值判断,而且正义也不是抽象的存在。
对法官来说,正义是公正裁判;对律师来说,正义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能一讲到正义就等同于大公无私、舍己为人,就想到学雷锋、做好事。 历史的真相告诉我们:这种超越人性的伦理最终将造成普遍的虚伪和堕落,基于互利观念的商业文明才可能造就经济与社会的繁荣,正义才可能变成现实。
因此,律师通过提供知识与智力劳动获取合理回报是天经地义的,但,劳动应该是合格的,回报应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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