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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源不是找来的,而是吸引来的!

时间:2016/9/5 热度:1355 标签:案源,方法,人脉

纵观近年来律师执业现状,仍不容乐观。其中,困扰无数律师的一块心头大石就是案源问题,甚至有些同仁因缺乏案源被迫放弃律师职业。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案源主要依赖于人脉关系,通俗地说就是朋友圈、关系网。特别是青年律师,刚从象牙塔中走出,对社会不甚了解,除了学校里接触到的老师同学,没有其他更多的人脉,所以相应的案源也无处可寻。 


虽说也有一些人遇到法律问题来咨询但往往问过之后就没有下文,最终只能不了了之,不能转化为真正的收入。也有部分律师曾去街头巷尾、法院看守所发名片、贴小广告,但也往往事倍功半,达不到理想效果。


这是为什么呢?究其根本在于有一个道理谁都没和青年律师讲过。那就是——案源人脉都是吸引过来的,而不是找来的。那怎么样才能吸引过来呢?要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技能。 


 如果你不够优秀,人脉是不值钱的。因为从人脉到案源的转化,靠的不是颜值,而是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曾听到过这样一种说法,认识的人越多人脉越广案源越多。这不是没有道理,但这句话的成立是建立在你自身已经足够优秀的前提之下的。 古人云,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对于那些老律师来说,他们已经有过多年的历练,掌握了大多数案件的基本规律和通常思路,所以他们只需要稍加关注每年新变化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让自己处理起案件来游刃有余。 


而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一切都是新的,日常问题的解决基本都还处于学习积累的阶段,当事人当然不愿用自己的案件让青年律师试水。 但如果有青年律师既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娴熟的案件处理能力,最关键的是还能提出独到观点帮助解决问题,那当事人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也就有可能会让你代理案件。


 从一个人满意,树立品牌和良好口碑,慢慢一传十,十传百,你的案源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因此,作为律师,要想扩大人脉,增加案源,就必须要让自己变得有利用价值。只有自己拥有独特之处来解决问题,才能够实现等价交换。


虽然听起来很冷,但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刻意去结交一些人,不但会达不到效果反而会招人反感,当别人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也就自然不会想到你了。所以说,人脉不是追求出来的,而是吸引来的。案源不是特意去找的,而是慢慢吸引过来的。 在很多情况下,人脉不在别人的身上,而藏在自己身上,唯有让自己变得强大,你才能获得有用的人脉,与其把时间花在多认识人上面,不如花时间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律师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不停增加知识储备、不时更新数据库的职业。作为青年律师的你,尤其需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了清贫、禁得起诱惑,沉下心来看书,静下心来读书。


 正所谓“胸有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气质都藏在你曾经读过的书中,一个律师的气质全体现在对书中专业知识的灵活运用上。光有理论或者实践都寸步难行,只有将两者结合才可以发挥超强功效。 更何况,律师每天面对的大部分是基层老百姓,接触到的也是现实生活中的前沿问题,根本无法从书本中找到现成的答案,甚至有些案件极具有挑战性,需要律师发挥创造性思维,从道德、法律、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得出一个最优代理方案。所以要想拥有更多的人脉,更多的案源,首先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



曾经一位律界前辈曾告诉我,做一名优秀的律师最高境界就是让对方当事人后悔没请你当律师。仔细想想确实如此,律师的每一次开庭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如果你能表现出色,双方当事人都会对你印象深刻,尤其是对方当事人或许下次遇到法律问题就直接来找你了,现实生活中就发生过大量这样的例子。

 没有永恒的对立,只有永恒的利益。律师做得好懂得多能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当事人都会慕名而来,反之也会用脚投票。而有些律师不明白这一点,没有花心思去提升业务而是一味地去结交朋友扩大交际圈,结果案源却不升反降。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吸引而走到了一起,形成了所谓的朋友圈或人脉,案源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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